学费不交学校交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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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09:38 东南快报 | ||
严规防止截留挪用学费 今秋省属学校“票款分离” 本报讯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所有省属学校收费全面实行“票款分离”,学生一律到银行缴学费。这是我省为规范学校收费及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学校腐败而推出的新举措。 据悉,省财政厅和省监察厅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省属学校收费实行‘票款分离’工作的通知”,同时,《福建省省属各类学校收费票款分离暂行办法》也已制定出台。《暂行办法》规定, 此次“票款分离”的适用范围:全日制各类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函授、自考、夜校、干校、技校及其他成人教育学校;学校收费包括: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杂费、代办费、培训费及其他相关的收费。 据悉,新生入学及部分学生减免学费等特殊情况,有特殊的处理方式。被录取的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同时收到学生缴费卡。经校方同意予以减、免、缓、分期缴费的,学校应在开学后3个月内确定具体学生名单,并制作“学生缴费情况表”,及时提供给代收银行,以方便学生缴费。实行学分制、零星收费和其他临时性收费的,暂实行“资金集中解缴,票据一次领用一次结报”的“委托代收”管理办法,由执收单位填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缴款书”,资金直接缴存省财政专户。联合办班收费,使用省财政统一票据的,实行银行托收划转或委托代收方式,资金上缴财政专户,各方的分成通过支出安排。 此外,各代收银行在2003年秋季学校招生时,通过电脑网络全面开通学生缴费查询系统,6月22日至30日由学校向学生发放代收银行提供的报名缴费卡。“票款分离”可简化拨款审批程序 就省财政厅和省监察厅联合出台的有关规范省属学校收费和财务管理的办法,记者采访了省财政厅综合处负责人。 记者:这次省属学校收费全面实行“票款分离”,请问其出发点和想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答: 学校收费是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在省属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票款分离”,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堵塞漏洞,防止截留、挪用、设立“小金库”等现象发生,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记者:学校收费实行“票款分离”办法,将给学校、学生和银行带来哪些便利? 答:我们希望做到“三个满意”。一是学生、家长满意。免学生、家长排队缴学费现象,保证资金安全;二是学校满意。取消过渡户后,缩短了学校资金的缴拨时间。财政部门简化了拨款审批程序,向学校承诺在学校提出拨款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三是银行满意。采取公平竞争原则,由学校根据需要指定代收银行,并与代收银行签订委托协议。 记者:今后学生如何办理缴费手续? 答:缴费手续分4个步骤:学校制作并向银行提供“学生缴费情况表”;银行免费向学生配发缴费卡;学生按学校的时间要求,在开学前到学校指定代收银行的全省储蓄网点就近缴费;银行按学校的时间要求,从学生缴费卡中直接划转资金,进入省级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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