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货轮曾涉嫌走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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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09:39 南方都市报 | ||
新闻追踪 本报讯 (记者戎明昌 通讯员林依伊)外籍无主货轮367万拍出(详见昨天本报A21版),有读者来电询问,现在确认无主的“高富”轮已被拍卖,原所有权人还能不能拿回拍卖款,该提供什么证据才能拿回拍卖款?笔者据此采访了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办案法官。 认定船无主还需一年 据介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财产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才可以判定财产无主。“高富”轮拍卖前,法院在依法审查的基础上,在《人民日报》海外版、《潮州日报》及法院的网站刊登认领公告。公告3个月后,根据潮州海事局的申请作出裁定,同意对该轮进行拍卖。在1年之内,如果没有所有权人主张对该轮的权利,则可以正式认定“高富”轮为无主货轮。在此之后两年内,如果所有权人有证据证明该轮为其所有,则能取回拍卖款(不能要回该船)。如超过两年,则完全丧失对该轮所有权的主张权利。 幕后得主是温州老板 法官介绍,曾有一个海南的公司到汕头法庭咨询,如何才能主张对该轮的所有权。法官称,因为该轮为巴拿马籍货轮,所有权人必须提供该轮的所有权登记材料、国籍登记证书、船舶进出港记录等。由于该轮为涉外货轮,有关证明材料还必须经过使领馆认定。该公司后来没有拿出证明材料,结果不能主张对“高富”轮的所有权。拍卖时,该公司积极参与竞买,直到拍卖最后几轮才放弃。 据“高富”轮竞拍得主汕头人陈先生介绍,他是受温州一位老板所托来进行竞买的。 货轮曾涉嫌走私被扣 据汕头法庭调查,“高富”轮造于1977年,至今已有26年的船龄。该轮原为中国轮船,但几易其主。后来,某公司将该轮入了巴拿马籍,专门跑香港至内地的航线。从该船记录来看,该轮最后一个航线是一年半前从香港运货至潮州港。至于该轮为什么会成为无主船,据介绍,当时该轮进港后,海关以该轮涉嫌走私为由进行了查扣,当时一同被查扣的还有5艘货轮,船员全部走散。后来据海关调查,另5艘轮船走私事实被确认,“高富”轮走私嫌疑则被排除,但一直没有公司主张对该轮的所有权。一年半以来,该轮无人看管,成了无主轮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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