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救人”该不该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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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10:42 华商报 | ||||
霍师傅不好意思地说:“闯红灯实在是不得已”实习记者 张杰 摄 本报昨日报道了一热心司机送车祸受伤女孩去医院,为赶时间被迫连闯红灯的事情。司机是否该接受交规处罚,多名读者提出3种不同 社会需要有责任感的人 “在路边遇到求助,不计较个人得失,及时参与抢救的行为是应该肯定的。”昨日,相当一部分读者对司机的行为予以肯定。与那些视困难而不见的人相比,这样的司机为我们树了好榜样。前些日子在街头遭遇抢劫的李小姐很是感慨:“我们总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危险,如今能在紧急关头站出来,伸出援助之手的人越来越少了。我们需要这样有责任感的人!”读者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实情对司机网开一面,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奖励,以弘扬正气! 救人司机功过不能相抵 按规章制度应执行惩罚,是昨日热心读者的另一种声音。他们认为,维护国家规章制度的尊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闯了红灯接受处罚也在情理之中。司机为救人闯红灯,尽管有自己的无奈,但并不能因此破例。一名老司机语重心长地说:“遵守交通规则其实就是尊重我们司机自己!”如果有可能,他建议这位司机主动到交警队接受处罚。“所谓功过不能相抵,做好事心底坦荡,违反交规接受处罚也自觉自愿!” 受救助者应该分担处罚 热心读者还提出了一种建设性意见。他们认为司机是因救人被迫闯红灯,受救助者应考虑为司机分担责任。可以到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建议免除对司机的违章记录、扣分等处罚,帮司机分担罚款。“不该凉了热心人的心,如果不可能免除处罚,受救助者能够出来分担责任就好了!”西安南郊某学校一位姓张的老师表示,受伤孩子的学校也可倡议学生们向这样的见义勇为者学习。本报记者 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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