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确保农村特困户救济资金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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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21: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 翟伟)民政部有关负责人23日强调,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发放工作要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救济资金也应相应到位。 农村特困对象主要是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的鳏寡孤独人员,因天灾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因病因残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说,当前,首先要落实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及时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确保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的生活水平。对因遭受自然灾害而生活困难的灾民,主要通过灾害救助的方式予以解决。而对那些因病因残丧失劳力造成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特困户,则要通过建立规范的救济制度来解决,主要是建立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制定科学的救济标准,落实农村特困群众救济资金,发放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实行定期定量救济,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我国农村有近3000万人口的温饱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缺乏自救和扶持能力的常年困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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