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下室出租须人均3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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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4日01:51 京华时报 | ||||
作者: 薛岩来源: 本报讯 (记者薛岩)随着本市疫情趋于平稳,外地返京人员逐渐增多。为防止疫情反复,昨天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紧急通知,对本市普通楼房地下室出租管理实行《房屋租赁许可证》制度。通知要求,作为居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必须达到3平方米以上。 通知要求,出租的普通楼房地下室应保证通风,达到卫生防疫要求,其中作为居住用房使用的,必须具备居住和卫生防疫功能,包括送排风设备、卫生间、上下水等,并符合防火要求,人均居住面积必须达到3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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