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八年工资分文未得 六年上访四十八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4日09:5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一头白发的李国孝辛酸地说:“八年了,我没拿到一分钱退休金,做为一个老科技工作者,我为社会付出了一生,为什么却换不回一个安逸的晚年。” 日前,记者在黑龙江省哈尔滨见到了为自己退休金四处奔波的李国孝,他捧着半尺多厚的材料,神态疲惫、嗓音沙哑。停薪留职 1991年,时任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经委干部的李国孝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为帮扶街区企业发展经济,受兴山区区街企业玛钢厂之聘,任驻广东汕头经销处主任。这一年,李国孝52岁。 李国孝之所以敢迈出这一步,是因为鹤岗市委、市政府在1988年制定了《关于放活科技人员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第十二条二款规定:“党政机关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受聘或借调到县、区街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进行承包,领办、创办企业和技术服务,原单位保留级别、原工资待遇,3年期满后可回原单位,也可另行安排。”据此,李国孝在区经委办理了停薪留职,并约定区经委为其保留原级别、原工资待遇,3年后在原单位办理退休。 1995年合同期满,李国孝要求回到原单位兴山区政府经委上班或办理退休。因当时李经手的一笔货款没有收回,当时的兴山区委书记李春茂对他说,你什么时候讨回欠款,什么时候再来办退休手续,之后,李国孝没领一分钱工资。1996年末,李国孝打赢官司,讨回了30多万元的欠款,但这时兴山区区委、政府及区经委的领导都已更换。当57岁的李国孝再次提出要在区政府退休时,却被告知在他打官司期间,政府机关重新核定了编制,其中没有他,所以他只能在区街集体企业玛钢厂办理退休。六年四十八次上访 李国孝先后走访了人事、组织、信访等18个部门,兴山区政府也多次就李国孝的上访做出答复,双方争执的焦点是李国孝的身份到底是机关干部,还是企业干部? 1998年11月,玛钢厂就李国孝的身份做出“情况说明”:“李国孝同志系区机关干部,不是我厂在籍职工,是区政府下派到企业指导工作的……” 与此同时,李国孝的老领导,原兴山区区委书记、区经委主任也作出证言,证明李国孝应在机关办理退休手续。 就在李国孝苦苦期盼之时,兴山区政府在1999年年底作出了《关于李国孝同志上访退休问题的批复》,《批复》拒绝李国孝回区政府退休,认为“李国孝要求退休到区政府机关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应在玛钢厂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从1997年到2003年,李国孝先后上访48次,几乎跑遍了兴山区、鹤岗市和省里的相关部门,但始终毫无结果。更艰难的是,从1995年至今整整8年,他没拿到过一分钱退休金。丢失的“编制” 李国孝不能回到机关办理退休的症结究竟何在?记者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就这些问题对有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鹤岗市兴山区委副书记韩秀琴向记者出示了兴山区区委、政府于2002年10月做出的《关于李国孝上访案调查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李国孝)要求回机关退休,理由不充分,企业干部不准回机关退休,该同志应在玛钢厂办理退休手续……(李国孝)继续上访,属无理上访,应予以教育批评”。韩秀琴表示,自己在区里工作的时间短,情况不了解,建议由区人事局长解答。 兴山区人事局局长付晓萍说,李国孝成为企业干部是自动履行。1996年机构改革,区机关重新核定编制,李国孝没有被“核”上,自动成为企业干部。但她没有就此出示相应的政策法规,只是说这是区里讨论形成的意见。 鹤岗市人事局纪检组长王兰认为,李国孝这几年的数十次上访并不是“无理上访”,上访是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不存在“批评教育”的问题。陷入困境 原兴山区政府经委主任邵炳宣说:“李国孝办停薪留职是我经手的,我当时是他的直接领导,但我的证言却不被采信,这本身就不正常。” 据邵反映,李国孝曾与兴山区某位原领导有过矛盾,这成了他回到区政府的最大障碍。现在兴山区的领导都是后来的,谁也不愿接手这个麻烦事。另外,李国孝的退休金被欠了8年多,算下来一共有十多万元,对财政紧张的兴山区来说,这也是个棘手的窟窿。 李国孝想过通过司法手段解决问题,但法院告诉他,起诉兴山区政府的前提需要行政部门的仲裁结果,否则不能立案。也就是说,李国孝只能先通过鹤岗市人事仲裁委员会进行行政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或兴山区政府拒不履行仲裁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令人意外的事,鹤岗市人事局目前并无人事仲裁委员会这一机构,据说是在几年前精简机构时被撤消了。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