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士冀确立违宪审查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回复称“建议书”正在依法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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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4日10:32 南方都市报 | ||
“博士上书全国人大”追踪 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鑫)三位法学博士以公民身份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收容办法进行违宪审查(详见本报5月17日A07版),已过去一周多时间。昨天,许志永、俞江、滕彪三博士再次给本报记者发来对于“建议书”的解释。此前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得到的答复是,“建议书”正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昨天三位博士给本报记者传来书面文字,题为“违宪审查的主动权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议书的一点解释”。 “解释”中认为,违宪审查的主动权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容遣送办法》既违背了《宪法》,也违背了《行政处罚法》和《立法法》。” 三位博士提出:“期待着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够把违宪审查和违背一般法律的审查分开进行”。因为“从法律技术上说也是应该分开的。《收容遣送办法》违背《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是很明确的,但认定其是否违宪的依据是《宪法》中关于人身自由权保障原则的解释和适用。” “解释”中最后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此次对于宪法具体条文的解释和适用,能够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违宪审查要求,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违宪审查建议,同时也确立一个较为完整的违宪审查程序。” 许志永称,这份“解释”并没有传真给全国人大常委会。 5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曾就本报记者对于此事的采访请求正式回复称,俞江、滕彪、许志永的“建议书”正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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