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市民做到“吐得其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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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5日06:47 楚天金报 | ||
5月22日,家住汉口堤角小区的郭伟、郭庆华兄妹在江汉区铜人像转盘位置逛街时,哥哥随地吐痰,被城管执法人员罚款50元。 为防止非典扩散传播,武汉重新修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从5月6日起,该市城管部门对于当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的不文明行为从严处罚,发现一起,处以50元罚款。 应该说,对随地吐痰这类陋习施以“重典”,是件大快人心的事。特别在如今的非常时期,更是深入人心的“民心工程”。 但是,随地吐痰不行,有了痰不吐也不行。医生介绍,如果痰在人的呼吸道内不及时排出,会导致肺泡功能低下、支气管痉挛和引发过敏性哮喘。因此有了痰还是应“一吐为快。” 人们有了痰到底可否尽情吐,而又“吐得其所”不至于遭罚款呢? 连日来,记者穿行在武汉三镇一些主要街头和一些公共场所,寻找可供人们吐痰的设备,结果令人失望。也就是说,阻止人们随地吐痰这一陋习的硬件设施未跟上形势。长此以往,难免有“强人之难”的嫌疑。 良好的卫生习惯需要相应的法治环境督促,但对随地吐痰进行综合治理,肯定不只是一罚了之,而是应该通过各种宣传,让大家明白随地吐痰的危害,在社会上营造出一个随地吐痰可耻的氛围,使每个人都有意识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还应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增加垃圾桶和痰盂,让人们有了痰可以放心地吐,吐得其所,以真正达到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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