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区直属军事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很有人情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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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5日07:00 解放军报 | ||
本报讯 王仰东报道:一对向北京军区直属军事法院起诉离婚的军人,近日在结束诉讼领取《离婚调解书》时,发现调解书上附有一段令人读后动情的“法官寄语”。这是该军事法院在开展军内民事审判工作中所作的一种尝试。 这份《离婚调解书》上所附的“法官寄语”中写道:“双方当事人在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情况下,自愿依法达成离婚协议,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互相尊重和理解。希望 有关人士认为,这一“寄语”表达了主审法官对当事人的疏导之情,是通过民事审判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一种方式。该院法官介绍说,在民事裁判文书后附写“法官寄语”,是想通过这一形式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和行为引导,以防止民事纠纷的消极转化。 据了解,北京军区直属军事法院在开展军内民事审判工作中注意摸索经验,开拓创新。他们不仅注重在庭审前和庭审中耐心地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而且注意在裁判文书上下功夫。他们认为,好的民事裁判文书,应当增强法官裁判的透明度,充分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合理性,同时应当让当事人了解法官的判案思路和主张,能够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无情,法官有情”,从而使当事人真诚服判和自觉履行裁判。(解放军报 2003年05月25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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