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律师”花南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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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5日07:00 解放军报 | ||
曾被国家司法部、中宣部评为“全国‘三五’普法先进个人”的花南平,是驻沪海军某部修理所的三级士官,近年来,他义务为基层官兵及军属代理诉讼12 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0多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40余场,被官兵们亲切地称为“士官律师”。 谈到自己的学法经历,花南平深有感触地说:“最初学习法律只是一种兴趣,但后来, 用自己所学法律知识维护战友和军属的合法权益,是花南平的最大心愿。该部某舰舰长的爱人在驻地某公司工作,去年底,该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该舰长在与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找到花南平请求提供法律帮助。花南平仔细分析了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后,认为这是一起侵害军属合法权益劳动争议案。他认真查找有关法律规定,帮助搜集证据,拟写了申诉书,帮助该舰长的爱人向驻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于法律依据清楚,证据充分确凿,仲裁机构很快裁决:该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舰长爱人停工期间的工资。该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向驻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经审理判决舰长爱人胜诉。 在花南平的带动下,该部兴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花南平所在班的全体战士都报名参加了法律自学考试,有4人已取得法律专业本科文凭。(解放军报 2003年05月25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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