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拿“非典”做商标将是很不明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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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5日17: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欧翠珍 近日,广州有人准备申请注册“非典”商标,产品涉及药品和洗手液两类。与此同时,山东省淄博市也已经有两名市民以自然人身份在10种产品上申请“非典”商标。 申请注册“非典”商标能获得通过吗?对此不少人都会心存疑问。在我看来,最起码 “非典”之所以被抢注,说白了,就是因为它已成了时下的一个流行词,在老百姓心中“知名度”甚高,用其作商标可以省去一大笔宣传、广告费。但是,知名度高就一定能为其以此注册的产品带来高效益吗?我看未必。“非典”是什么?它是一种疾病———非典型性肺炎的简称。如果说“非典”可以用来作商标,那么,像“乙肝”、“艾滋”之类的词是不是也可以拿来注册作商标用呢?申请人可能会一厢情愿地认为:“非典”牌洗手液你可以想当然地理解为是用来防治“非典”的。对此,我可不这么想,经历过这场疫情的人,谁不知道“非典”的厉害呢?这样的商标,还会让人们联想这种可怕的疫病而心中不舒服的。 在商海中,善于抓住各种机遇,搭搭“顺风车”,原正是商家精明之所在,无可厚非。但在登上“顺风车”和目的地之间,却要多问几声:这“顺风车”能把我送到目的地吗?前些日子,有媒体报道说,湖北有个新生儿,他出生的那天,刚好是美国对伊拉克开战,父母都姓邓,且一出生就赶上了这场几乎是全球性的“非典”,因此乳名取了个“萨达姆·邓·非典”,家人在为其摆满月酒时,执意将此名悬上了大堂。当然,这只是其父母为了搞搞笑、逗逗乐而已,并非想让其儿子借此扬名,他真正的大名他的父母早就给他取好了:邓锐。试想,如果他的父母一定要以这个搞笑的名作其大名,只怕这孩子还真要因此遇上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哩!商家借用“非典”可不是拿自己开涮搞笑的,而是真正想让自己的产品出名。既如此,我看最起码也还是变变样的好。假如一定要我也来搭这“顺风车”,我就申请“抗非”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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