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背景音乐不再是“免费午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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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08:3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实施背景音乐收费如今还面临着几道坎:除了法律先行,还得观念跟上,不先解决这些问题是不行的 据5月21日的《人民日报》报道,随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湖南办事处在某酒店收取到第一笔费用,背景音乐在湖南便已不再是“免费午餐”。从今年4月起,凡在公共场合以营利为目的公开播放的背景音乐将实施全面收费。全权负责此事的长沙某律师事务所,近期向全 据悉,这次收费范围首先圈定在歌厅、舞厅、夜总会、宾馆、餐厅、咖啡厅、商场等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场所。此后,还有一些场所及单位也将陆续列入收费范围。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如此举措能否顺利进行下去,它还需要跨过几道坎呢? 我认为,首先是公众必须在观念上与国际惯例真正接轨,这是背景音乐收费所必须具备的“软环境”。按照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在营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使用者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这是一个国际惯例。而1992年7月,我国已正式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所以,背景音乐收费不光是国际惯例的问题,而且是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了。但是,假若公众不能在观念上与国际接轨,欲将背景音乐收费进行到底,恐怕就勉为其难了。因为只有伴随观念的转变,使用人履行约定或义务,才会由被动转为主动,并使收费与逃费之间的摩擦降至最少。 其次,必须有诸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出台,从而将其细化成可供执法者操作的具体规章。倘若没有明确具体的规章,使用人和收费者双方就可能会觉得有些无所适从,而一旦发生摩擦和纠纷,他们也就只能把官司打到法院,这样就势必增加了双方的运行成本。近日,就背景音乐和使用歌曲收费一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分别向北京、西安、天津等十几个大城市的大型商场、歌舞娱乐场所以及大型演唱会的组织方发出律师函。但是,据说这一工作实施起来却并不顺畅。究其原因,除了由于长时间免费随意使用,到现在的付费使用,让多数人一时接受不了之外,再就是相关法规还没能细化到方便执行的地步,其中包括收费的方式和具体标准等。 第三,所收费用的最终去处,即背景音乐收费的最终受益者是谁,也是影响能否将音乐收费进行到底的关键所在。之所以要收费,其理由应该是出于尊重创作者的劳动的需要,即收费的目的是保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创造力,以利于其创作出更多精品,更好地回报社会。而假如所收取费用的绝大部分不能到达作者本人手中,那么最终必然将影响这一措施的落实。 总之,要将背景音乐收费进行到底,除了法律先行,还得观念跟上,跨不过这些坎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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