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掉进深井负伤 井盖惹祸谁来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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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09:15 法制日报 | ||
电视里又在播放战斗在抗击非典一线的医护人员的事迹了,坐在电视机前、头部和左臂缠着绷带的翟新梅不禁抽泣起来……她说,她的同事没日没夜地工作在一线,而她却只能躺在家里。更何况,她早已把所有的日用品备好了,准备在5月18日重返一线。可现在,因为她掉进没盖的井中受伤了,北京市酒仙桥医院护理部不得不对人员作出调整。“医院的人手紧呀,怎能让别的姐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呢!”翟新梅说。每当想起这些,她心里难受极了……还有让她难以理解的是,今天(5月25日)是她出事后的第9天了,她的家人四处奔波, 翟新梅的丈夫刘凤桐告诉记者,翟新梅是5月11日从非典病房下来休整的护士。为了让她充分放松,16日下午,他带翟新梅来到朝阳区望京复安西路的路边空地上放风筝。风筝冉冉升起,翟新梅步步后退,突然,他看到妻子身子一歪,人就不见了。他赶快跑过去,看到的是一口没有盖子的井,他的妻子蜷缩在井底痛苦地呻吟着。那井足有两米多深,井底除了污水还有各种垃圾。他双臂撑住井沿下到污水没了膝盖的井里,用头将血流满面的妻子顶出井面,闻讯赶来的人们将翟新梅架了上来……翟新梅被就近送往望京医院。经诊断,她左臂骨折,头部也被摔破了,缝了三针。 事情发生后,刘凤桐很气愤,决心要为妻子讨个说法。他按照周围群众提供的线索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找到管辖此路段的单位。21日,刘凤桐来到花家地街道办事处,向这里的同志反映了情况。办事处的负责人十分热情,并帮他打听到,此路段属北京市市政四处下属某单位管辖。刘凤桐又把电话打到该单位,一位姓周的负责人对他说,这段路虽是他们管,但因为井边的路正在施工,到底这一段分包给哪个施工单位,还得查查。 5月22日下午,有一自称是电信部门的人给刘凤桐打来电话,说这一路段是他们承包的,并说好次日(5月23日)上午登门面谈。 当天晚上,市政四处的那位姓周的负责人又打来电话说,“人我已经给你找到了,怎么解决是你们的事,以后别再找我了。” 5月23日上午,自称是电信部门的一位姓王的先生如期而至。刘凤桐提出希望王先生所在单位能够赔偿翟新梅的医药费、治疗费以及亲属的误工费等。王先生没有拒绝,但说明,要回去和单位领导商量后才能定。24日上午,王先生又打电话将刘凤桐约到出事现场。王先生边看边摇头说,“这地方不归我们管,你以后别再找我们了。”当刘凤桐请他留下单位名称和电话时,王先生却扭头走了……“到现在,我们真不知道找谁了,难道还有谁都不管的地方吗?”刘凤桐皱着眉头说。翟新梅则说,“我听说,那口井至今没有盖上井盖。这回亏得掉下去的是我,如果掉下去的是个小孩儿或是老人恐怕会有生命危险的。难道井盖的事也没人管吗?” 采访结束了,记者在刘凤桐的带领下来到现场,时间是25日下午三时许。这口井依然没有井盖,探头向下望去,井底积着污水,污水上浮着垃圾。而就在井周围的空地上,有着不少嬉戏的孩子和放风筝的人……(本报北京5月25日讯)中央教育3台《法制播报》栏目将于近期播放此节目,请读者留意。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 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 第八条市政工程或公路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指派专人对城市道路和公路上的井盖经常巡查,对其他公共场所的井盖定期检查。 在保护市政设施安全和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政工程或公路管理部门应对丢失、损坏的井盖先行补装、更换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由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承担。 第九条井盖管理单位和公共场所,应建立管理制度,指派专人对井盖经常巡查,并接受市政工程或公路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井盖应保持完好,车辆、行人通过时不坏、不动、不响。发现井盖丢失、损坏、移位、震响等情况,责任单位应立即补装、维修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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