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联手”鲸吞国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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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09:15 法制日报 | ||
家族“联手”鲸吞国资山东旅游业第一贪被判无期 本报讯(通讯员李金明记者袁成本)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在一家注册资金仅几十万元的企业,揪出一条涉案金额达六百多万元的大蠹。5月1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巨贪名叫武广,原系山东省旅游局企业处副处长,1992年底任“山东旅游展览总公司”经理。1997年6月,“展览公司”与济宁电业局合资成立了“山东孔子圣地海外旅游有限公司”。3个月后,该合资公司与山东潍坊某公司合资成立“山东孔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998年10月,“孔子圣地”又与“孔子国旅”合资成立“天德酒店有限公司”。“孔子国旅”和“天德酒店”的总经理、法人代表,均为武广。在上述各家公司,只有“天德酒店”是块大肥肉。武安排自己的女儿任酒店总经理,其儿子和女儿的男友也纷纷“参与经营”。后来,济宁方面对武氏的“家族式经营”深感不满,决定收回“孔子圣地”、“孔子国旅”、“天德酒店”3家公司。为了让“展览公司”撤资,济宁电业局满足了武广提出的补偿条件,先后两次将533万元汇至“展览公司”账户。 自济宁方面的第一笔款项到位后,武广的女儿、儿子、岳父、岳母纷纷成立公司,将533万元巨款转入这些公司的8个账户。之后,又几经转存后,不断提现,用于购买车子、房子、土地,很快将巨款瓜分。除此之外,武广还把八十多岁的丈母娘拉上前台,先是通过“孔子圣地”与她“签订协议”,将一栋两层小楼“卖”给她(实际分文未出),然后再通过“孔子圣地”将其买回来,空手套白狼,一下子掠夺了114.5万元。此款项被认定为职务侵占。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顺藤摸瓜,扣押赃款赃物共计457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展览公司”由山东省旅游局投资成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工商登记注册资金188万元。因投资未到位,后减资为88万元。山东省旅游局除向“展览公司”贷款30万元外,还投入10万元现金,并无偿划拨了12.7万元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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