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环保局八项护考举措力控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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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09:38 扬子晚报 | ||
晨报讯 今年南京市中考、高考和单位招生考试将在抗击“非典”这一特定时期进行,为了做好考前考中的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工作,昨天市环保局向社会公布了八项护考举措。 这些举措分别是:定6月1日至23日为施工噪声管理“严控”时期;对高考、单考(相关区县)、中考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噪声源(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五金加工、营业性文化娱乐、经营性活动宣传喇叭等)进行排查和控制;对施工工地周围考生进行调查摸底,督促建设、施 新闻链接 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通告 为加强高考和中考期间的施工噪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法和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决定自6月1日22时至6月23日6时期间内,在全市城镇(城区及郊县县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内,禁止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6月20日至22日的昼间,在全市高考和中考考点附近,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作业。 在上述禁噪期间,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须在妥善安置施工工地周边受影响考生的前提下,提前3至7天向施工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6城区及雨花台、栖霞区报南京市环保局施工噪声管理办公室核准,浦口、六合(包括大厂片)、江宁区及溧水县、高淳县由所在区县环保局核准,报市环保局施工噪声管理办公室备案。(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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