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审理国内罕见的“拒不火化尸体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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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10:04 河南报业 | ||
河南报业网讯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国内罕见的“拒不火化尸体案”,焦煤集团中央医院将死者妻子王某及儿子、女儿告至法院,要求王某及其子女火化死者尸体并支付医院3年多来的巨额停尸费3.5万多元及管理费711元。 河南工人日报报道,死者刘瑞新原系焦煤集团职工,1999年7月26日被省人民医院诊断为艾滋病,在焦作市卫生防疫站治疗20余天后,转到焦煤集团中央医院治疗,这期间不告而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穆应水 李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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