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管医疗垃圾处置 违规者最高罚款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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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12:04 深圳商报 | ||||
(深圳商报记者郑英)记者从深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了解到,环保部门近日加大了对医院废水和医疗垃圾处理监管,并对我市数十家医院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我市大部分医疗单位均能按要求将每天产生、处置、贮存、转移医疗垃圾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按规定对医疗垃圾进行处置,目前我市医疗单位对医疗垃圾管理情况较好。 日产医疗垃圾12吨 据有关部门最新数据统计,我市现有各类医疗单位1139家,其中医院111家,其余均为小诊疗所,年产生医疗垃圾量约为4500吨,日产医疗垃圾约12吨。这些医疗垃圾包括人体各种病变组织,一次性医疗用品,敷料以及废弃的各种护理用具,患者的食物、果皮等。这些垃圾有病毒、病菌以及有害元素,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必须采取安全、有效以及无害化处理。 严禁与生活垃圾混装 我市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管,妥善收集是医疗垃圾处理的第一关。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必须专人专项负责管理和处置,必须统一收集进行分类指引,统一进行妥善包装。各科室产生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须经消毒毁形后放置在专门的收集容器内密封盖好,包装袋要严格作密封处理,包装容器盖严,并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各大医院设立的医疗垃圾暂存场所必须严格做到防泄露、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并且医疗废物严禁混装在生活垃圾中处理。在日前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我市医院的检查表明,我市大部分医院能按要求将每天产生、处置、贮存、转移医疗垃圾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按规定对医疗垃圾进行处置,医疗垃圾管理情况较好。 违规者最高可罚10万 据了解,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少数医院的医疗垃圾存贮场所并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设立专门的暂存场所并与其他垃圾分离,存在医疗垃圾细菌扩散的隐忧。检查过程中,环保部门还对一家医疗单位出现的医疗垃圾混合其他垃圾问题进行了查处。 深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黎晓涛表示,违反有关规定的医疗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并针对不同程度处以1万至10万元的罚款。 工人在“医疗废物中转仓”处理从我市各医院拉回的医疗垃圾,统一集中后,送往指定地点集中销毁。深圳商报记者陈发清摄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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