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界积极支援非典防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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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12:21 云南日报 | ||
昨日,记者从省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了解到,我省各界、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援非典防治工作,许多企业和社会团体、个人慷慨解囊,陆续捐款捐物,支持抗击非典。据不完全统计,至今,省“防非”指挥部等省级接收捐赠的部门接收的捐赠总值已达1478万元。 迄今,最大的一笔捐款来自省烟草系统。5月10日,省烟草系统向省防治非典指挥部捐赠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红塔集团捐赠300万元(另外还向玉溪市政府捐赠300万元用于非典 香港新恒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杜邦公司中国总代理德祥科技有限公司等捐赠了电子体温检测器、医用防护服等一批急需医疗用品。中国人寿平安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为昆明地区3000名一线医务人员免费提供了保险产品。不少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也纷纷捐款捐物,支持我省抗击非典工作。 省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规范接收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工作,加强对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捐赠款物,今后,接收捐赠工作由云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进行统一指导和协调并与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负责接收社会捐赠款物,省红十字会和省慈善总会也可以接收社会捐赠,其他任何部门和社会组织(包括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收社会捐赠。 省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还规定,意向性捐赠款物,必须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使用,由接收部门和单位直接拨付。非意向性捐赠款由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并会同省财政厅及时提出分配方案,报省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审核后迅速拨付受赠地区和单位,主要用于非典型肺炎患者救助、诊断、治疗和防护设备购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家庭的生活救助、城乡困难群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卫生医务工作者的补助等方面;非意向性捐赠物资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民政、卫生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分配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民政、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严格工作程序,做到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帐款(物)相符、帐目清楚。同时坚持专款专物专用,集中使用的原则,确保全部用于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和救助工作,不得挪用。坚持自愿捐赠原则,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劝捐、募捐活动,不得采取行政手段动员捐赠。民政、卫生部门将进一步沟通联系,收集、汇总本地区的社会捐赠信息,定期汇总上报。省级财政、民政、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捐赠款物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贪污、挪用、徇私舞弊者,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泽林(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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