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拟5年立法31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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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07:11 汉网-长江日报 | ||
长江日报讯(记者宋兰兰)从昨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获悉,在2003年至2007年拟完成31件立法项目中,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探索开门立法新途径———委托有能力的科研单位、院校起草法规草案,保证法规的公正品质。 据介绍,自2002年7月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5年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同时还广泛向社会征集意见,这31件立法规划是从有关部门提交的96件建议项目中依照条件成 市人大常委会2003—2007年度立法规划(草案)指出,在立法中,要进一步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充分运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要积极实行委托有能力的科研单位、院校起草法规草案的制度,保证法规的公正品质,使制定的法规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方便操作。 31件立法规划,继续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将注重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坚决防止和克服国家立法部门化、部门立法利益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的倾向,在依法规范执法部门权力的同时,明确其义务和约束机制,体现减少行政审批、许可的精神,不得任意设定公民义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零,副主任陈华芳、单大年、王成宇、苏忠遂、胡国璋、吴玉梅、杨向玲,秘书长吕金芝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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