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战士“兵律师”——记天津警备区法律顾问处律师兰鹏军(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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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07:22 解放军报 | ||
兰鹏军 兰鹏军,现任天津警备区法律顾问处律师,四级士官。1990年3月入伍以来,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受嘉奖14次,多次被警备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士官、学雷锋标兵,2002年被北京军区表彰为十大学习成才标兵。 兰鹏军是北京军区最早取得国家律师资格的律师之一,也是军区唯一被总政批准的士兵专职律师。通过自学,他完成了由高中文化到大学本科文化的升级,通过了国家律师资格考试。他自觉把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先后自费购买和学习了近300册法律、哲学等方面的书籍,写下了500多万字的读书笔记,剪贴整理了200多本法律知识资料和案例。 在工作中,兰鹏军自觉把维护部队和官兵的合法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天津警备区进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时,他以律师的身份与相关业务部门一起选择合作伙伴,进行资信调查,认真审签合同,监督合同运行情况,提供了20多份可行性建议报告和法律意见供首长机关参考。仅在参与驻津部队10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改制工作中,他就协助营房部门修改和制定规章制度9项40多条,起草和审查合同、协议等司法文书89份,合同标的金额达6000多万元;他出庭参加诉讼 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8份,为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任职以来,兰鹏军共处理涉法案件900余件,胜诉率在95%以上,共为部队和官兵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他还先后到部队讲法制课120多场次,为基层培养法律骨干300多名,接受法律咨询4000多人次,并结合部队实际编写了《基层法律工作者教材》、《部队常见涉法问题解答》等小册子。(解放军报 2003年05月27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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