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爹”要负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07:29 杭州日报 | ||
日前,石家庄市一起离婚案,因涉及对试管婴儿的抚育义务引起人们关注。 1998年12月,李刚与小玲结婚,婚后他们检查出李刚患有不育症。夫妻俩经过协商决定,采集李刚一位朋友的精子来生育试管婴儿。2001年,一对双胞胎姐妹呱呱坠地。然而由于性格等各方面原因,李刚和小玲的感情出现裂痕,并逐渐升级为离婚。今年4月,李刚和小玲来到赵陵铺法庭,在离婚纠纷中,两人就孩子的抚养费承担问题发生分歧。李刚坚持认为, 法院对此认为,虽然李刚跟这对婴儿并无血缘关系,但是,采集他人精子来生育试管婴儿的行为是他同意的,因此,这对双胞胎应该视为李刚的孩子。经过法庭耐心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双胞胎姐妹随母亲生活,李刚每月负担抚育费200元。 据燕赵都市报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