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处教育系统13种“非典违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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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08:33 时代商报 | ||
省纪委监察厅教育厅紧急出台相关规定严处教育系统13种非典违纪 本报讯(赫安泽 主任记者 郭强)昨日记者从辽宁省纪委获悉,根据全省教育系统非典防治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教育厅日前特制定了《关于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并于5月26日起开始施行。 《规定》指出,没有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和上报、通报疫情的;部署不当,工作不力而贻误非典防治工作的;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疫情发生的等13种违纪违法行为,将受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对在非典防治工作中,违反上述规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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