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海龟案移交司法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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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08:47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5月26日讯 (记者侯小健) 备受关注的琼海5·4特大非法捕捉、出售、收购海龟案又有续闻,鉴于案情巨大,省渔业监察总队今天正式将该案移交琼海市司法机关处理。 5月4日晚11时许,省渔业监察总队根据群众举报,与琼海市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快速出击,在琼海市长坡镇东塘村委会文后仔村查获一宗特大非法捕捉、出售、收购海龟案,现场 经过调查取证,涉案人员有黄朝彬、吴多轩、黄耀忠。琼琼海08038号渔船船长黄朝彬系琼海潭门镇林桐村委会石中村人,他未经批准,于2003年2月9日和4月2日,两次到南沙海域捕捉133只绿海龟。该船船主吴多轩系琼海市加积镇人,他未经批准,分别将黄朝彬捕捉的绿海龟出售给长坡镇东塘村委会文后仔村的黄耀忠。之后,黄耀忠又另向其他渔船收购11只绿海龟。此前他已宰杀两只死海龟。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情况。 作者:侯小健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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