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母牛芳龄为其觅主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08:56 南方都市报 | ||
两村民为牛对簿公堂,法院委托畜牧局检测牛龄 鉴定母牛芳龄为其觅主人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一头走失的母牛突然冒出了两个主人,它只能眼巴巴看着他们争吵甚至打官司,却苦于说不出话来相认。最后,法院通过委托畜牧局对其芳龄进行鉴定, 去年2月8日上午,惠州市石坝镇的曾某到牛栏想把母牛宝宝牵出来散散步,结果发现11岁的宝宝不见了,曾某急得四处寻找。2月20日下午,正在村子附近搜寻的曾某发现一头母水牛正吃草,非常像他的宝宝,于是便把母牛牵回家中。 第二天,邻村村民张某在外蹲点侦查许久,咬定宝宝是自家丢失的6岁的母牛贝贝,要求曾某把它交出。两人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同年3月15日,张某索性到博罗法院递交状纸,要求曾某返还母牛。 博罗法院受理案件后,鉴于母牛宝宝11岁,而贝贝只有6岁,于是委托博罗县畜牧局对小母牛进行年龄鉴定,10月18日,鉴定结论出台:母牛的年龄为6周岁4个月左右,不低于6周岁,不高于7周岁。博罗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母牛就是走失的贝贝,权属应归张某所有。曾某不服,上诉至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某上诉称,宝宝已生育过一头牛仔,畜牧局应该对其是否生仔进行鉴定。他还认为,自己养了母牛近一年,即使母牛判归张某,对方也应该支付相关费用。 近日,惠州中院终审该案,认为没有必要重新鉴定母牛有否生育过牛仔。同时法院判决张某应适当给予曾某饲养管理费300元。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