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仿用每日新报商标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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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09:0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王丹】近年来,随着新报媒体地位的不断提高,以及新报所产生的市场轰动效应,一些经营者利用新报的标识宣传企业的形象,试图借东风之势,博取最佳的广告效果,而此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新报的商标权。在天津的大街小巷,新报极具特色的报头新字赫然印在店铺的招牌上、汽车的车体广告上,甚至随一些宣传单散落在人行道上,对新报的商标信誉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法律专家指出,商标是企业极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在某种意义上甚至超过企业的有形资产价值。对著名企业商标的侵害,无异于盗窃甚至抢劫,任何盗用或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都是在侵害别人的知识产权。在《每日新报》荣膺天津市著名商标称号之际,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关领导郑重提出警告,对任何企业及个人的侵权行为,新报将保留对其进行追究的权利,必要时将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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