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即将修改 吐口痰最高罚5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09:1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你有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恶习吗﹖如果有,请立即改正。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正在审议的《关于修改〈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的决定草案》议案中规定,随地吐痰、便溺将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你还有乱扔烟头和口香糖的毛病,你还将面临着每扔一次被罚20元的后果。 为促使公民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共卫生习惯,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省人大常委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随地吐痰、便溺的,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的,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携带、遛放的家犬随地便溺不予清理,污染公共环境卫生的,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乱扔瓜果皮、包装物、纸屑、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在禁烟场所吸烟者处10元以上罚款;在露天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对个人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