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出落水童 索要千元感谢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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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09:5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危急关头,做河沙生意的老板李某奋勇跳入江中救起了生命垂危的落水儿童。为感谢救命恩人,孩子母亲当场让儿子将恩人认作干爹,可李某执意要获救人家长支付1000元的感谢费,并赔偿因为救人而造成的财物损失。昨日,长寿凤城镇上东街许多居民打进本报热线,纷纷批评李某的这一行为。 危急关头奋勇施救 记者赶到凤城镇上东街205号落水儿童卢维家,向孩子母亲刘维碧及其邻居了解情况。 据刘维碧介绍,24日下午5时许,8岁的卢维和另外两名小朋友来到长江长化码头玩耍。由于不小心,卢维右脚踩虚滑进了滔滔长江,另外两名孩子立即大声呼救。小卢维在浪涛里沉浮着,眼看就要被冲走,危急关头,做河沙生意的老板李某跑过来,他顾不得脱衣脱鞋,跳入江中奋力施救。不久,李某将浑身发抖的卢维救了上来。 登门索要感谢费 当晚6时许,卢维母亲刘维碧闻讯赶到江边,见到了儿子和救命恩人李某。为表谢意,刘维碧当即让儿子跪下认李某作干爹,然而,李某却对刘说:你10万元也买不到儿子的生命,你必须付给我1000元感谢费,并赔偿我进了水的手机和手表。刘维碧既没反对也没答应,而是让李某到她家再说,她可以去借点感谢费。 晚7时,李某随母子俩回到刘家中,他让刘维碧出去借钱,自己则坐在刘家抽烟。由于家里穷,刘维碧只好向邻居借钱。邻居张永惠得知此事后,虽觉得不可思议,还是借了300元给刘维碧。接过300元钱,李某并不满意,又让刘到邻居家继续借钱。刘维碧只好哭着再次向邻居们借钱。当左邻右舍知道此事后,大家纷纷来到刘家,要李某马上离开刘家。最后,上东街居委会的干部也赶来了。但固执的李某称:我救人是要跟经济效益挂钩的。 李某的话激怒了居民们,有的人甚至开始骂李某。就这样僵持了2个多小时,李某见刘维碧还没回家,丢下一句手机手表有问题,我还会回来找她的,气冲冲地走了。 无钱报恩忧心忡忡 在刘维碧的家中,记者看到,除了一张祖辈留下的床还值点钱,家里连张饭桌都没有。邻居袁素华告诉我们,刘维碧3年前丧夫,母子俩只能靠每月80元的低保费度日(刘还出示了低保证),一年都难得吃上一顿肉,家中房子破烂,屋外下大雨时屋内则下小雨,她哪有那么多钱去报恩嘛。刘维碧忧心忡忡地说:他救了我的儿子,我非常感谢,也很想拿更多的钱去感谢他,但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我真怕他再次上门要钱。 随后,记者找到李某在长寿县城的家,开门的中年妇女称李某在工地上。于是,我们又驱车来到长江边的采沙工地。偏巧,李某和他的工人们吃饭去了。我们苦苦等了2个小时,也不见李某回来,我们只好离开长寿回重庆。 律师说法 李某索要感谢费和财物损失费是否合法?对此,重庆市百君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认为,李某索要千元感谢费属于道德规范问题,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受益人该给还是不该给,不过强行索要肯定是不合理的。从法律上讲,李某要求受益人赔偿财物损失费是合理的,但要在受益人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作相应赔偿。 记者手记 采访中我们还了解到这样一个情况:就在事发地的凤城镇,凤城中学高三学生罗涛冒死救起落水儿童舒航后,舒家备上酬金登门致谢,被罗涛及家人婉言谢绝。于是,舒航父亲给罗涛所在的学校写了封感谢信,学校得知后专门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奖励罗涛200元并号召全校师生向他学习。 记者庞山岚摄影黄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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