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批准裴鸿烈为革命烈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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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11:02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平)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近日,市政府批准市肺科医院呼吸科主任医师裴鸿烈同志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待遇。 裴鸿烈同志在抗击非典的重要时刻,主动要求到抗击非典的第一线工作。他不顾年事已高,身先士卒,无私无畏,带领呼吸科全体医护人员投入到紧张的救治工作中。在抢救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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