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为在昆离休干部建立医药费个人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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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12:53 云南日报 | ||
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为在昆离休干部建立每人每年5000元医药费的个人账户,凡全年开支医药费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其结余额将全部奖励给个人。 此项新规对象为云南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在昆中央、省属用人单位离休干部。被确定为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定点结算医院有:昆医附一院、昆医附二院、省第一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中医医院、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第二人民 省医保中心将按规定对定点结算医院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分担机制。离休干部在定点结算医院(综合医院)住院发生的费用,经省医保中心按规定审核后拨付费用的70%(扣除不合理费用),余下的30%年底考核后拨付。凡离休干部年人均医药费等指标未超过各医院年平均数的,应全部拨付;超出各医院平均数的部分,由定点医院和省医保中心按一定比例分担(具体办法由省医保中心制定)。 另外,2003年度省直离休干部医药统筹费按人均12000元筹集。 王必仕(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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