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对刑事被告人使用一次性头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12:53 云南日报 | ||
为树立人民法院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体现诉讼文明,5月7日,昆明中院对当天审理的两起案件中的刑事被告人在押解途中使用了一次性头套。这在云南省尚属首例。 据了解,这种头套是由医疗卫生专业生产企业选用透气性、可视性、卫生防预性较好的医用兰色无纺布特制,既不阻碍正常呼吸,又能有效地将佩戴者的视野控制在5米内,而且无不适感。目前,昆明中院对头套的使用有三条规定:一是头套使用对象为刑事被告人;二是 昆明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刑事被告人在押解途中使用一次性头套,一方面是体现诉讼文明,保护被告人的人权,同时也可以防范押解途中共犯相互串供,保证案件顺利审理。从即日起这一办法在昆明中院正式实施。 冯丽萍(云南日报)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