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试点公职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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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15:52 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我国首批政府公职律师年初在福建省厦门市持证上岗,标志着执业律师进入中国各级政府的决策领域。 据介绍,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经司法行政部门授予公职律师执业资格,由政府支付工资,办理政府法律事务的律师或承担法律援助职责的律师。 目前,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的试点工作首先在北京、吉林、福建、河北、广东等一些省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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