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庭装修“六一”可复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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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16:15 北京晚报 | ||||
居委会物业部门均有监督责任 本报讯(记者侯振威)因为非典疫情而暂停的家庭装修可以从6月1日起逐渐恢复施工,而新签订合同的住户也可以在6月10日开工。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得到的消息。 根据规定,装修企业和业主已经签订合同并开工的,从6月1日起可以复工。各装修企业在进入装修现场前,必须向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装修登记申报,提交相关材料。装修企业不办理登记申报、不提交相关材料或违反承诺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社区装修。已经入住的小区必须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对不具备资质的装修公司,物业部门有权拒绝其进驻小区。 另外,由于是处在特殊时期,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在装修期间对装修人员测试体温和监督检查,对装修企业非典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或拒绝检查的,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停止其装修活动。装修业主应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企业的监督管理。因装修业主干预停止装修,导致出现非典疫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装修业主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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