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对“政府花钱买岗位”的几点担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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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00:25 人民网 | ||
据人民网5月18日报道,为安排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辽宁省政府日前专项安排1.34亿元资金,要求各市配比相应资金,用于在全省开发10万个公益性就业岗位。省财政视各市就业工作实绩和就业扶持资金预算安排情况,按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岗位补助。 政府出钱,为大龄下岗人员买岗位,这对于那些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件 但是,如果从另外的角度来看,人们又不能不为政府花钱买岗位可能带来的其它效应担忧。 第一,来自创造岗位的担忧。报道称辽宁省的做法是谁开发,谁使用,当地财政给予补贴。如果我们没有理解错的话,这开发即开发工作岗位,谁开发的工作岗位多,安置的大龄下岗者多,就可以多得政府的财政补贴。可是,众所周知,工作岗位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产物,靠创造又能有多大潜力呢?就算是社区公益岗位,如果硬要去创造,那除了挤掉一部分现有其他人的岗位,剩下的也就是设一些可有可无的岗位或一个人的话两个人干了。这样的创造岗位,如果从社会整体来看,又有多少意义? 第二,来自40%岗位补助的担忧。岗位补助是根据新创岗位、安置新的大龄就业人员多少而设的。但是,如果一个社区的旧岗位到底有多少、应该是多少,没有一个科学认定的话,那新创造的岗位又如何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来钻政策的空子,用上述挤岗、虚岗等办法创造了一些新岗位,拿到了补贴就又以各种理由辞退员工,那政府的钱又有多少花在了刀刃上?第三,来自政府买岗不查岗的担忧。实事求是地说,就目前社会上的一般岗位而言,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本不该就业如此困难。造成就业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力供求关系失衡的情况下,不执行政府签订劳动合同,上各类社会保险的劳动法规。本地人求职,对上述权益一般不愿放弃,而外地人却大多没有这个要求。正是从用人成本来考虑,不少用人单位舍弃当地人而聘外地人,造成许多大龄下岗人员就业困难。用人单位省下的用人成本是什么?本来就是员工们依照劳动法规应该得到的切身利益,是当地员工与外地员工都应该得到、却因为外地员工更怕失去工作机会而不得不舍弃的切身利益。如果政府不对用人单位非法压低用人成本加大查处力度,不能解决谁维护自己的权益谁就永远没有岗位的问题,花钱买岗位的意义显然要大打折扣。如果对相关程序再疏于重视,则很有可能出现钱没少花,岗没多增的现象。以上意见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真正把好事办实、好事办好!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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