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新规 30日零时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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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02:50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妍,通讯员王肃沁)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交警总队获悉,“2003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新标准”将从本月30日零时起开始执行。 据介绍,省交警总队根据2002年度的统计数据,为进一步做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向社会公布2003年新标准。新、旧计算标准主要差别在于:新标准将年人均生活费标准由去年的8099元,提高到8988元,增加889元;在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方面, 据悉,从2003年5月30日零时起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将按照新标准计算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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