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款百余万元 随州一蛀虫被判12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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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07:09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仁儒通讯员杨晓华报道:昨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2000年5月至2001年7月,被告人陈某在任广水市永阳涂料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少报工程面积和单价的手段,先后隐瞒资金40余万元予以侵占。2001年11月2日和2002年1月18日,陈某将该涂料公司的工程款2笔计80万元汇入个人账户,然后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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