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痰令”应重在效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07:4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就在《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正案)》提交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同时,省人大环资委向大会提交了相关审查意见报告,报告建议将处罚标准降至20至50元。 省人大环资委在关于《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正案)》审查意见的报告中指出,在当前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下,通过对原《办法》的修正, 与此同时,该委员会也建议,对随地吐痰行为的处罚幅度定为20-50元之间比较合适,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要加强监督。 据介绍,长沙市目前已拆消城环委,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由城管部门负责,执法过程中如果处罚低于50元,按规定叫作简易执法,执法人员当场就可以对违法者进行处罚,而处罚额度定在50元以上,则不适应简易程序,需开出单据,由受罚者自行去银行交款,实际生活中操作起来程序较为烦琐。 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傅玉辉说,在修改相关的办法的同时,有关的教育、公共卫生设施的投入也应该跟上来,执法队伍的建设也要加强。 他指出,完善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城乡结合地带和集贸市场的管理,加强对江河沿岸和城市出入干道两侧环境整治等,是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状况的重要措施,应在办法中加以明确规定。 记者 戴 丹 实习生 张年秀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