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文件让辽中车主遭遇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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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08:34 时代商报 | ||
只因我们投保时买的是平安保险公司的车辆险,结果在辽中进行车辆年检时交通队以不合法为由不给年检,这可让我们怎么办才好?日前,记者接到了辽中县一些个体营运车主的投诉,称他们在辽中进行车辆年检时遇到了不应有的麻烦。 车主:交通队年检两种待遇 据车主们介绍,今年年初,他们在辽中办理了平安保险公司的车辆险。没曾想,在5月19日辽中交通队进行车辆年检时,交通队以车主们办理的车辆保险不符合辽中县2003年第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予发放牌照和车辆年审。而在辽中办理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车辆险的车在该交通队就给顺利的检了车。车主们称,不保险就不给检车,那么买了保险怎么还不给检车呢?办保险不是自由的吗?为什么在辽中办的车险不同在交通队的待遇也不同呢?在车主们给记者提供的辽中县2003年第5号文件《关于切实作好招商引资项目年财产保险工作的通知》中记者见到,其中一条这样写到:参加保险要选择经济实力强、理赔信誉好的保险公司投保,以确保在遭受灾害损失后能够迅速得到有效赔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辽中县支公司是目前我县惟一工商注册的财险公司,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保险工作,积极到该公司保险……除了这段有待斟酌的文字外,记者并没有见到有关投保平安车辆险不给办年检的依据,该文件的签发日期为2003年3月。 交通队:车检只是暂缓办理 5月22日,记者驱车前往辽中采访了辽中县交通队的石队长。据石队长介绍,交通队在5月19日开始进行车辆年检当天,就有许多拿着平安保单的车主来年检。因为辽中的保险市场还不规范,根据辽中县2003年第5号文件所说的有关内容,交通队对部分车主投保的平安车险的合法性产生疑问,故决定将投保平安车险的车辆年检暂缓办理。并着手调查平安保险是否在辽中注册,是否合法经营。也没有说不给办理。经调查,平安保险公司确实是具备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并在辽中当地已经注册。经与县政府研究决定,交通队在5月21日下午即为投保平安车险的部分车主办理年检手续。 县政府:制定文件上有疏漏 随后,记者赶到了辽中县政府,据辽中县委办公室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介绍,5月21日,该县王县长已经就此事进行了批示,政府文件中个别语句确实有引起歧义的地方,是政府工作疏忽造成的。政府正在重新改正文件内容。现在只要是拥有保险单的投保车主,无论是哪家保险公司,在进行车辆年检时都要给正常办理。 平安公司:不给办车检没有理由 据平安保险公司沈阳分公司的李锐经理介绍,平安保险在2003年1月份就已在辽中当地工商局注册成立的,辽中县2003年第5号文件却是在2003年3月签发的。而且,按照国家保监委2000年第213号文件《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业务经营区域的通知规定》的条款,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区域范围是可以扩大到所在城市的所辖区县进行经营,只要是在沈阳范围内投保平安车险的保单在辽中也该生效,与在不在当地注册没有直接关系。 律师: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矛盾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在平安保险公司实际上已经在辽中当地注册成立的情况下,辽中县委2003年第5号文件中人保公司是目前该县惟一工商注册的财险公司……各单位要积极到该公司保险等语句确实容易引起误导,使人们习惯地认为只有人保公司才是在辽中当地惟一合法的公司。并直接导致了在执行文件中产生误会。而按照现行我国《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自愿原则。第十一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两种法规又明显存在互相矛盾地方,如果不能及时改正,结果将会导致市场主体竞争环境的不公平,对地方保险市场的培育是很不利的。本报记者 朱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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