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花季女工轻生另有隐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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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08: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通讯员李红昌)一度被媒体关注的广东东莞市女工不堪忍受老板性骚扰跳楼自杀事件,近日有了新说法,这名女工并非受到性骚扰,而是另有隐情。这是记者日前在当地工会采访时了解到的。 4月12日中午,东莞市大朗镇一家工厂的一名叫周艳(化名)的女工向老板岳某(化名)提出辞工。1点左右,老板开车和她外出。下午她回到厂里继续上班。晚上8点多钟,她从 岳老板告诉记者,那天中午周艳向他提出辞工做人流。他看到当时货期较紧,周艳的技术比较好,不同意她辞职,并做她留厂的工作。因周艳怕别人知道她未婚先孕,而且情绪很差并不愿意在厂里与自己交谈。为了稳定她的情绪,他开车带她出去,继续做周艳的工作。见她情绪好转了,便送她回到厂里。岳老板对周艳的性骚扰说法感到非常气愤,提出要与周艳对簿公堂。 双方各执一词,很难认定谁是谁非。记者采访了东莞市大朗镇工会有关负责人。他指出,该事件存在很多疑点:周艳在警方的三次问话中,说男朋友同意她做人流手术。她的男朋友却说他不同意;周艳跳楼后送她到医院的一位女工向警方反映,护送她去医院后问她有什么想不开的。周艳说是肚子里有小孩,男朋友又不理她。她手背上写有男朋友的电话号码,如果她死了叫我们去找她的男朋友。第二天,周艳又说是老板带她出去,对她有意图。这位女工说这也不应该跳楼啊,可以去告老板。周艳又说主要还是怀孕了没脸见人。 当地工会负责人说,调查分析后,多数人认为,周艳称受到老板性骚扰后才跳楼自杀的可信度差。这位工会负责人指出,虽然说从法律上很难支持周艳,但我们对她的自杀行为深表同情,多次到医院看望。目前,该女工的脚关节受伤,还不至于造成残废。工会正设法在周艳与老板之间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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