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雇凶杀局长”平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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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10:07 东南快报 | ||
湖北红安县工商局局长策划大骗局 1999年10月,湖北某报发表了《红安县工商局副局长雇凶杀局长》的新闻,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没有想到的是,记者近日采访时获悉,这起当年轰动全国的案件竟然是一起冤案!目前,副局长刘兴海已经恢复了公职、党籍和职务,并已于近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了国家赔偿。刘兴海被控雇凶杀人 湖北红安副局长雇凶杀局长一案曾是1999年的热点新闻之一。曾有报道称:……红安县工商局副局长刘兴海,提议将女职工程某从乡镇调到县城,被局党委会否决后,怀恨在心,竟雇佣杀手欲灭掉局长涂胜国。 1997年3月红安县纪委曾对原县工商局局长涂胜国的财务问题进行过调查,涂胜国认为是副手刘兴海向纪委告密,两人结下芥蒂。1998年6月20日,刘兴海在办公室打牌时被带到了派出所,提审的原因竟然是雇凶杀人! 当时警方指控刘兴海将程某的丈夫彭某叫到家中密谋:叫两个人在一桥上用铁棒将涂胜国打昏,丢入河中。结果彭某向警方报了案。两年间三次申诉终平反 刘兴海被逮捕后,红安县人民法院初审、复审都以(教唆)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他也先后两次提起上诉,1999年4月,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同样罪名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1999年6月,刘兴海刑满释放了。重获自由的他继续提出申诉。1999年12月,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刘兴海不服,再诉;2001年4月,黄冈市中院再次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刘兴海第三次提出申诉。2002年10月,当地法院判决刘兴海无罪。笔录显示雇凶全系局长操纵 在获知副局长雇凶杀局长案可能是冤案后,《武汉晚报》曾派记者到红安进行采访。记者见到了一份座谈会笔录,时间是2000年1月8日,参加者有彭某、刘兴海以及作为旁证的3名县里干部,他们均在笔录上按了手印。笔录中彭某的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刘局长,你这个案子都是涂胜国一手操纵的。 彭某在笔录中说,1998年6月涂胜国请他吃饭,以帮他妻子调动为条件,要他搞倒刘兴海。他们商量的方案是先诱导刘兴海说出搞倒涂胜国的话,并进行现场录音,然后找个理由向刘兴海借1000元钱,彭某写下收条。然后涂胜国拿着录音带、钱和收条向警方报案。但由于刘兴海并没说要谋害涂胜国的话,所以录音带最终也没派上用场。 这名记者随后向笔录上的三名干部核实此事,他们证实这些话的确是彭某所说。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5月22日,记者得到了一份湖北省高院在2002年5月做出的《(鄂刑监一再终字第3号)刑事裁定书》,省高院在裁定书中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刘兴海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02年10月红安人民法院宣判刘兴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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