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拆除谁还建”要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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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10:07 长沙晚报 | ||
本报A1版22日刊发《星城公厕何日与人方便》的报道以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许多市民纷纷致电本报,反映他们普遍感到公厕难找,希望政府能够在主要道路修建大方美观的公厕。开福区环卫局工作人员汤正明感叹说,文章说出了他们多年来接到投诉最多的问题。 那么公厕建设到底纳入城市规划了吗?公厕该谁建,如何建?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厕建设虽说由他们负责,但是我市在新修改造道路时,道路建设指挥部并未将公厕建设纳入规划,导致建设项目竣工后,公厕建设无插足之地。而经环卫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除的公厕,签了协议应该是谁拆除谁还建,但是落实的寥寥无几。城管部门不参与工程项目验收,因此面对这些情况无可奈何。 一个城市的公厕建设,理应在这个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市规划局的回答是:他们对于公厕建设的规划,只有几点原则性的条条框框,没有可操作性。涉及到各部门的专业规划,比如具体建在哪,怎样建,应该由具体单位和专业部门做。如果主责部门事先没有提供详细资料,他们无法做出专业规划。由于在进行《2001年-2002年长沙市城市整体规划》修编时,城管部门没有提供具体规划,因此公厕建设没有列入我市总体规划。 据了解,在1997年出台的《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环卫设施的组织建设应由城管局负责,环卫设施应该是先建后拆。实际上,往往在城管局还不知情的情况下,许多环卫设施就已经被擅自拆除,还建都难,更别说先建后拆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市新修的主要道路,基本都没有将公厕建设纳入规划,而即算规划了的,也由于种种原因难以落实。此外,主干道上寸土寸金,公厕也遭遇选址难。繁华地带有碍观瞻;园林地段不让动,广场上不让建;建在居民区旁边,居民又有意见。公厕成了谁都需要但是谁也不爱的鸡肋。 长沙应该向全国公厕建设管理比较完善的城市学习,由城管部门做出调查研究,拿出统一的具体规划,再列入长沙的总体规划中。一个地区需要有多少公厕,应有明确的规定,不论哪个开发商来开发,先决条件就是义务建公厕。公厕和其他建筑物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公厕建设的档次一定要高,美化、绿化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本报记者 刘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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