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启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农民看病也可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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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03:06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长沙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8月1日起,参加了合作医疗体系的农村居民将像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医疗保险”,患特大病的家庭或特困户患大病的还可申请医疗救助。 农民医保基金从何来 今年初,我省确定在长沙县等5个县(市)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长沙县是我市惟一的试点县(市)。 具体操作办法是:凡是户口在该县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并建立家庭账户。每个家庭成员的年度基金总额为40元,其中中央及省、市、县财政每年资助每人20元,个人缴费每年每人20元。年度基金的30%计入家庭账户,70%用于“大病统筹”,即主要用于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给予补助。 看病费用怎么报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先按标准自行交纳医药费,出院后持医院有效凭证、合作医疗卡证即可到所在乡镇医管会或乡镇医院领取补偿费用。小病门诊凭有效票证按50%比例予以补偿,但全年累计不超过家庭账户的总和;住院费用则实行分次、分段累加计算,减去起补标准按比例补偿的办法。如费用为5001~10000元的部分补偿40%,费用为10001~15000元的部分补偿45%。 据悉,今年试点期间该县将确保全县73余万农民中的60%参与医疗合作,力争参与率达到80%。(梁瑞平夏声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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