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判决首例非法狩猎案 捕鸟也要判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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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08:37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驻葫芦岛记者 叶李) 5月27日,葫芦岛市一名用粘网捕鸟的人被法院认定犯有非法狩猎罪,受到了刑法的处罚。 今年4月7日到10日,葫芦岛市居民颜宪华3次来到葫芦岛市郊区影壁山的一个山坡,布下粘网捕鸟。4月10日葫市林业公安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到现场将颜当场抓获。 经调查,颜宪华一共捕捉到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中的燕雀114只,其中有14只已经死亡。警方将另外100只燕雀放飞,颜宪华则因为涉嫌犯有非法狩猎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5月20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颜宪华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捕鸟工具猎捕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鸟类,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据此,法院对颜宪华单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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