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制约的捉奸在床,请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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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08:37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段时间,佛山一些媒体每天都会在很显眼的位置上刊登广告,声称律师除了代理离婚外,还可全力帮客户寻找婚外情证据及使用非常手段将第三者捉拿归案。并公开标出价码,收费标准一般需要5000元。在该报记者去佛山暗访时,问工作人员,假如有第三者,你们能不能捉奸在床呢?对方说,完全可以,但不能冲进房间拍照,因为那样做会有法律问题,他们有的是办法。至于用何手段,工作人员以商业机密为由,说不便透露。 日前我看了一媒体报道四川某地民政局500元包你离婚的新闻,当时还有点不信。去离婚行政单位得首先调解才对呀,怎么打起包票来了?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的民谚至少在多数人心中还多少有点印象,面对来离婚者,首先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调解不成再说离婚不迟。哪能不问青红皂白便张大吃口500元包你离脱,这不成了看别人的笑话,甚至幸灾乐祸的意思?相比之下,《信息时报》披露的新闻更是撕开脸皮:为你追捕第三者,帮你捉奸在床,开价也更高,5000元。 这一招真是吓人,当你和异性同事或有业务往来的异性友人一同走在大街上,或者共进晚餐,或者一次叙谈,你得小心,也许会有一双电子眼正盯着你,这双眼也许是微型摄像机、微型照相机、钢笔录音机。即使你当时只是工作所需,或者偶而心灵空虚,约一位可以谈心的异性朋友聊天,仅此而已。你说,这还有一点个人的隐私吗?其实,他们这种行为不但侵害了别人的隐私权,是不合法的,而且破坏了法律服务的市场。 当然,这些有胆识能捉奸别人在床的侦探们最初还是没有这么明目张胆的。是什么力量鼓动他们从最初的羞羞答答到今天的登报广告踏上大雅之堂呢?现在是否真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离婚,越来越多的想离婚又离不脱婚的人,这还是一个值得商榷的话题,而一身侠骨的收费捉奸者便挺身而出,既帮了别人大忙,又收了高额的服务费,新闻媒体也笑嘻嘻地抓住了噱头,一箭三雕,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河水不犯井水。于是就懒得有人站出来指出这种行为的违法之处,就懒得有人审查这种广告公开见诸报端的不是! 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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