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两年可无偿收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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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09:09 南方都市报 | ||
土地闲置两年可无偿收回 相关管理办法下月实施,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再延长开发时间 本报讯 (记者关春瑜 通讯员赖国辉 陈梅英)昨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修订的《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对以往相关法规未提及的内容———未取得 据悉,199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和1997年广州市政府制定的《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烂尾建设用地。广州市部分闲置土地是取得《建设用地通知书》后开始拆迁的,但拆迁烂尾的地块还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也就是还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处理这些地块时,需要处理所涉及的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问题,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 针对这类情况,新修订的《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设定了特有的处置方式,即完善建设用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继续开发建设。用地单位应当自闲置土地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法定的用地程序补办建设用地手续,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闲置土地不可再延长开发建设时间。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且闲置期间累计满两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闲置土地。 土地闲置5种情形 1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约定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而《合同》生效或《批准书》颁发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3动工开发建设的面积在应开发建设的总面积中所占比例不足1/3,或已投资额在总投资额中所占比例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 4超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知用地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各类文件的有效期或规定期限,用地单位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有关部门将依据《办法》对闲置土地进行大清理 行政行为造成闲置 用地单位可获补偿 本报讯 (记者关春瑜 通讯员赖国辉 陈梅英)记者从昨日广州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依据新出台的《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对闲置土地和批文过期的用地进行大清理,对于因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造成闲置的,政府收回闲置土地后将给予适当补偿。 闲置满一年要收闲置费 据悉,广州市自1997年9月成立收回闲置土地办公室以来,已收回闲置土地(注销过期用地)946宗,面积1843·77公顷。近期,市国土房管局已开始将所有已过期的《建设用地通知书》纳入闲置土地调查,并将按法定程序对过期《建设用地批准书》进行处理。经认定,闲置满1年,将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满2年,政府将无偿收回。对于因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造成闲置的,政府收回闲置土地后,将给予适当补偿。 土地储备出让计划将公开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谢晓丹表示,市国土房管局4月已制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转让规则,明确了土地交易的程序,目前正在进一步研究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土地交易市场服务承诺制度、现行土地房屋交易的规定和细化交易操作程序等。谢晓丹说,广州市准备把土地储备出让计划向社会公开,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市场信息的公开、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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