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同骗走房款3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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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09:4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然通讯员张战华)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利用过期失效的复原鼓楼请示报告,编造公司对复原天津鼓楼有贡献,有关部门给予补贴款可用于内部购房补贴的谎言,以较低的房价诱使购房者上钩,骗得购房预付款340万余元。昨天,和平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1年2月至去年9月,被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利用其公司已过期 法庭上,被告人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他开始诈骗时是将目标瞄准一个有影响的人下手重点总攻,骗倒此人。然后再由此人一路传骗下去,进而迷惑更多群众,形成一个以公司为塔尖的传骗网。每次得手后,他都立即让公司会计将钱用于还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则辩称,公司不知道王某是如何传骗以及如何支配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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