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正式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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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14:05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5月29日讯(见习记者岑琴)昨天下午,记者从柳州市技术监督局获悉,2003年3月11日公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宣传活动日”,活动主题是“为了孩子的安全快乐,请您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同时,废止原1982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据了解,由于经济快速发展,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数量在迅速增加,原《暂行条例》已不能适应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此次新公布的《条例》所调整的特种设备除了原有的锅炉、压力容器外,还将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也纳入《条例》范围,同时也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条例》对所列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安全监察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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