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房产业6月有喜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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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14:57 羊城晚报 | ||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梁正杰,通讯员庄振锡、钟洁报道:记者今天上午从省物价局获悉,由于国家财政部财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相应统一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0.5个百分点,从2003年6月1日起执行。 据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根据财政部财综〔2002〕24号文取消消防设施配套费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城市 此收费标准调低后,消防设施配套费取消,不再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切块。 通知要求,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门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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