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形成的历史背景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15:27 南方日报 |
|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正式宣告成立。为了使经济特区的政策得到具体落实,198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海关对特区进口货物、物品,要给予特殊的关税优惠。特区与非特区的分界线进行了严格的管理控制后,凡经批准进口供特区使用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除烟、酒按最低税率减半征税,少量物品照章征税外,其它均免征关税。特区运往内地的货物、物品,应按一般进口的规定征税。根据这一精神,国务院开始酝酿设立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即人们俗称的二线)。同年6月启动了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的建设,在兴建过程中,采取边建设边启用的方式进行。1983年3月、4月开始临时启用盐田坳、背仔角2个检查站。1986年2月22日广东省六届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同年3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特区管理线的日常管理工作。1986年全面实施对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依法管理。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前,早在建国初期,国家已将深圳宝安县划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地区,其边境线是原宝安县与周边地县接壤的行政分界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规定实施严格管理,进入边境地区的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通行证方可进入。建立特区后,为了便于管理,1985年8月,国务院在109号文中规定: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正式启用后,即将原宝安县边境管理线调整到经济特区管理线。从此,所谓的二线,既是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又是国家批准的边境管理线,既依照1986年广东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规定实施对特区管理线、边境线的双重管理。
项仙君 李国良 张教渊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新浪邮箱雄踞市场第一 真诚回馈用户全面扩容
在家学新东方英语 注会注册评估师 考研英语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