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0人牺牲的陕西佛坪山林火灾责任人被判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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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21:00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5月29日电(陈钢 楚洁)导致10名干部群众牺牲的陕西佛坪3.28山林失火案5月29日上午在佛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张佘巧因犯失火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3月28日中午,陕西省佛坪县袁家湾镇塘湾村发生山林火灾,上百亩集体山林被毁,县林业局局长等10名干部群众因救火不幸牺牲,另有8名干部群众负重伤。火灾发生后,汉中市 据法院审理查明,3月27日下午,塘湾村人张佘巧前往村子背后的关山墓群附近捡松枝作柴火,路遇村民与她开玩笑说:你在墓地边捡松枝,当心鬼找你!3月28日早上,张小平感到头痛,便认为自己撞上了鬼,于是买来香烛前往墓地叩拜,但没等香烛熄灭便下山回家。12时45分左右,香烛倒地点燃枯草继而引发了森林火灾。(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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