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籍门槛继续加宽 优秀人才可成为常住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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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0日00:5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为进一步改善成都市的投资环境,吸引高素质人才,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推进成都市的城市化进程,成都市公安局报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对户口进入成都市取消指标限制,以准入条件代替入城指标。同时,对原有的户口政策,从人才引进、招商引资、农村户口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新增和拓展。新出台的现行户口政策从3月31日起执行,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调整户口现行政策”新增内容: 急需引进人才:新增4类人员 新增入户条件中有关引进人才方面的新内容有: 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其他经相关职能部门公布,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 引资纳税功臣:配偶子女可入户 有关招商引资的新内容有: 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内就业或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3年累计纳税20万或1年内纳税10万元,可将纳税人或企业主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为本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引进资金额在800万人民币以上,可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农业户口转“非农”:住所、收入须稳定,人均耕地不足0.3亩 农业户口在具备以下条件可转为非农业户口: 在城区或城镇具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从事非农业生产,有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本市农业户口,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人员。 14区县入户:直系亲属随迁不设时限引进人才暂住登记同享市民待遇 新增户口政策对进入我市14区(市)县的入户条件则放得更宽: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市常住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随迁或投靠入户,且不受结婚时间、暂住期限的限制。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在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与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本人愿意将户口迁入我市时,公安机关将收回《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换发本市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作常住人口登记。据悉,目前全国,成都市是惟一实施此政策的省会城市。公宣,本报记者陈娟,实习生周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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